伤者做鉴定,评级等级低!
案情简介:
2010年3月,范先生不幸遭遇车祸,2010年8月,有处理事故的交通队委托某司法鉴定机构,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。因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,2010年10月,范先生决定提起诉讼。经过比较,范先生最终选择信任我所。办案律师在认真分析伤情和鉴定结论后,认为范先生的情况能够构成九级伤残。于是律师马上与当事人沟通说明情况,当事人决定再由律师事务所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重新做伤残鉴定。2010年11月,经新的鉴定机构鉴定,范先生构成九级伤残。经审理,范先生多获得了伤残赔偿金、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失抚慰金近7万元。范先生拿到赔偿款后非常欣慰,既感谢律师的辛苦工作,有庆幸自己做出了明确的选择。
解说: 影响伤残鉴定等级有多种因素,鉴定结果对赔偿数额的影响至关重要,评不上伤残等级或者等级较低会影响数万元的赔偿额度。实际上伤残鉴定事宜和复杂的事情,鉴定专家都很难把握,但是各鉴定机构和鉴定专家是互相尊重的,对鉴定结果也互相认可,因此一旦伤残鉴定已经做出,就很难被推翻了。当事人自身第一次做鉴定,对如何选择鉴定机构不了解,也不熟悉各鉴定机构的特点。律师经常会涉及到鉴定问题,对各鉴定机构和专家都有一定了解,因此律师对于鉴定结果能够做出预测,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鉴定结果。鉴定结果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是决定性的,当事人一定要慎重选择。